6月14日,为进一步修改沪港通、深港通(合称“沪深港通”)ETF范围,持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,上交所、深交所分别发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(2024年修订)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》(统称《实施办法》)及相关事项,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来源:上交所 来源:深交所 本次《实施办法》主要从三个方面调整了沪股通、深股通、港股通ETF范围。 一是调整沪深港通ETF有关规模和权重占比的调入要求。 沪股通、深股通方面,ETF纳入规模门槛由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...